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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摔伤关节脱位一个月后仍未治好
年3月2日,王女士的母亲郝某在小区遛弯时不慎摔伤,王女士就带着母亲到铜川新区医院进行治疗。
“经过检查,医生说是右肩关节脱位了,随后进行复位,复位后,母亲觉得胳膊不太疼了,感觉好了一些。”王女士说,主治医生说,老人的关节虽然复位了,为了防止未长好的情况下再次脱位,建议装一个支架进行固定。
为了母亲能少受点罪,王女士听从了主治医生的建议,并且同意由医生联系外面制作支架的工作人员,花费了元购买了支架。
“装上支架后,我母亲又感觉开始疼了,医生在未拍片子的情况表示这是正常现象,给我母亲开了一些止疼药。”王女士说,3月5日,她的母亲出院了,虽然还在疼,但医生表示是正常现象,建议一个月后来取支架。
4月8日,王医院,主治医生在取完支架后拍了片子,发现郝某上的右肩仍是脱位状态。
“医生就带着我们到了主任办公室,主任看过后表示,这个脱位也无法说清楚是不是在休养期间造成,也有可能是取架子的时候脱的,然后就问支架的情况。”王女士说,她就赶紧让她姐把架子拿到主任办公室,架子一拿到办公室,这位主任就说高了高了。
王女士当时就质问说,架子当时是医生装上去的,调整也是医生调整的,为何到这会说是架子高了。
“这位主任又突然变卦了,说他没有说过架子高了的话。”王女士说,听到这话她就有点气愤,主治医生还跟她说可以再治疗,医院失去信任,就出了门。
随后,主治医生追了出来,在医院大厅劝王女士,建议给老人重新治疗。
正在说话间,这位主任就站在门口制止医生,说不用管,爱到哪里治到哪里治。
“医院的大厅有监控,我就将此事反映给了医务科,第二天下午,医务科给我回电话道歉,说医生听说不再这里治了,情绪有点激动,希望她能体谅一下。”王女士说,由于在医院没有治好胳膊,她决定带医院进行治疗。
医院有过错患者想要句“道歉”太难
4月9日,王女士带着母医院,医生重新拍片子后告诉王女士两件事,第一,之前装的架子有问题,装反了。第二,王女士母亲的胳膊已经是陈旧性骨折伴脱位,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。
4月10日,王女士又回到医院,找医务科理论,医务科建议她找铜川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医调委”)。
在西安经过30多天的两次手术治疗后,王女士母亲的胳膊倒是不疼了,但右臂只有小胳膊能动,而且不灵活。
年9月,“医调委”委托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对郝某的情况进行司法鉴定。
年12月11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,医院存在手法复位术后未将患肢行内收内旋屈曲90度固定于胸壁上,也未下复位后X线片复查及出院后3-5天来院复诊的过错;患者伤肢关节现状与复位后固定(外展支架)不当致关节再次脱位未能及时得以纠正有关。鉴定意见为: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,其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其过错具有主要原因力作用。患者郝某右肩关节损伤属于十级伤残。
此后,“医调委”多次调解,医院进行调解。
“现在的问题是,在医院没有任何异议,同时,我放弃了元的精神赔偿,医院道歉”。王女士说,母亲年龄大了,遭了这么多罪,老人就是觉得应该得到道歉,不然心里很不舒服,但医院表示不会道歉。
“不能道歉,在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中,也没有书面道歉这一项,法律也不支持这一项。”2月24日,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,患者非要道歉,医院也可以不接受患者这项请求,如果患者对于“医调委”的调解不满意,可以走下一步诉讼程序。
华商报记者张建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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