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三鹿奶粉 收一串疑问
用10张100分的“提货单”(相当于购物券,一分相当于1元,只限在该超市使用)来抵消8罐未开封的,已经开封的不能退,同时超市还反过来要求陆阿婆退还当时的赠品。由于5袋赠品三鹿奶粉中有 1袋在当时已过期被扔了,4袋已经全吃了,于是陆阿婆只好掏出152元赔付赠品,并退还了当时超市那条赠品床单。
商家:管理沟通出了问题
昨日下午3时许,来到日日升超市,总经理梁女士表示,超市在知道三鹿奶粉出问题后就马上让奶粉下架;并定出原则规定,凡是消费者拿三鹿奶粉来退的,均退其现金;而且无论是未开封还是已打开,也无论是否保留购物小票,均可退。据一名陈姓店长介绍,之所以当时没退陆阿婆现金,是因为“当时没有那么多的现金 ”。而梁经理认为这是一场误会,由于公司管理层与项目主管之间出现了“管理沟通方面的问题”。
梁经理最后表示,超市将按照规定退还陆阿婆全部现金,并将152元的“赠品赔付”也退给她。昨天下午5时许,陆阿婆在中向表示,超市已经退给她1287元现金,这其中包括全价退还的9桶奶粉的钱,和她昨天支付给超市的152元,对这个结果她感到很满意。
部门:积分券不能代替现金
针对此事,三水区工商局办公室冯副主任表示,在消费者因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提出退货时,商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退还等额现金,或更换其他商品,而不能强制以积分券或购物券等形式代替现金,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若消费者再遇到类似情况,可以立即拨打工商投诉12315反映。